截止目前,已有多地发文禁用扣件式钢管悬挑脚手架,新开工市政及房屋建筑工程要求采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多地倡议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头部房地产建设单位内部也要求采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并在第三方评估体系中予以明确,采用加分等方式予以鼓励。
盘口架应用实例盘扣式节点图盘扣式节点图名词解释(1)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根据使用用途可分为支撑脚手架和作业脚手架。立杆之间采用外套管或内插管连接,水平杆和斜杆采用杆端扣接头卡人连接盘,用楔形插销连接,能承受相应的荷载,并具有作业安全和防护功能的结构架体,简称脚手架。
盘扣架构造示意图(2)基座:焊接有连接盘和连接套管,底部插入可调底座,顶部可插接立杆的竖向杆件。
(3)立杆:焊接有连接盘和连接套管的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的竖向杆件。
(4)水平杆:两端焊接有扣接头,可与立杆上的连接盘扣接的水平杆件。
(5)斜杆:两端装配有扣接头,可与立杆上的连接盘扣接的斜向杆件。
(6)可调底座:插入立杆底端可调节高度的底座。
(7)可调托撑:插入立杆顶端可调节高度的托撑。
(8)连接盘:焊接于立杆上可扣接8个方向扣接头的八边形或圆环形八孔板。
(9)插销:装配在扣接头内,用于固定扣接头与连接盘的专用楔形零件。
(10)钢脚手板:挂在脚手架上用于提供操作面的钢制脚手板。
(11)连墙件:将脚手架与建筑物连接的构件。
(12)步距:相邻水平杆的竖向距离。
(13)搭设高度:支撑架搭设高度为自可调底座的底部至可调托撑上端的总高度;作业架搭设高度为自可调底座的底部至最顶层横杆中心的总高度。
(14)高宽比:脚手架搭设高度与架体窄边宽度之比。
一般规定(1)根据立杆外径大小,脚手架可分为标准型(B型)和重型(Z型)。脚手架构件、材料及其制作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JG/T的规定。
(2)杆端扣接头与连接盘的插销连接锤击自锁后不应拔脱搭设脚手架时,宜采用不小于0.5kg锤子敲击插销顶面不少于2次,直至插销销紧。销紧后应再次击打,插销下沉量不应大于3mm。
(3)插销销紧后,扣接头端部弧面应与立杆外表面贴合。
(4)脚手架结构设计应根据脚手架种类、搭设高度和荷载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脚手架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构造要求(一)一般规定
(1)脚手架的构造体系应完整,脚手架应具有整体稳定性。
(2)应根据施工方案计算得出的立杆纵横向间距选用定长的水平杆和斜杆,并应根据搭设高度组合立杆、基座、可调托撑和可调底座。
(3)脚手架搭设步距不应超过2m。
(4)脚手架的竖向斜杆不应采用钢管扣件
(5)当标准型(B型)立杆荷载设计值大于40kN,或重型(Z型)立杆荷载设计值大于65kN时,脚手架预层步距应比标准步距缩小0.5m。
(二)支撑架构造要求
(1)支撑架的高宽比宜控制在3以内,高宽比大于3的支撑架应采取与既有结构进行刚性连接等抗倾覆措施。
(2)对标准步距为1.5m的支撑架,应根据支撑架搭设高度支撑架型号及立杆轴向力设计值进行竖向斜杆布置,坚向斜杆布置形式选用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B型Z型每跨形式支撑架斜杆设置(1-立杆、2-水平杆、3-斜杆)间隔1跨形式支撑架斜杆设置(1-立杆、2-水平杆、3-斜杆)间隔2跨形式支撑架斜杆设置(1-立杆、2-水平杆、3-斜杆)(3)当支撑架搭设高度大于16m时,顶层步距内应每跨布置竖向斜杆。
(4)支撑架可调托撑伸出顶层水平杆或双槽托梁中心线的悬臂长度不应超过mm,且丝杆外露长度不应超过mm,可调托撑插入立杆或双槽托梁长度不得小于mm。
可调托撑规定(5)支撑架可调底座丝杆插人立杆长度不得小于mm,丝杆外露长度不宜大于mm,作为扫地杆的最底层水平杆中心线距离可调底座的底板不应大于mm。
(6)当支撑架搭设高度超过8m、周围有既有建筑结构时,应沿高度每间隔4个~6个步距与周围已建成的结构进行可靠拉结。
(7)支撑架应沿高度每间隔4个~6个标准步距应设置水平剪刀撑,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中钢管水平剪刀撑的有关规定。
(8)当以独立塔架形式搭设支撑架时,应沿高度每间隔2个~4个步距与相邻的独立塔架水平拉结。
(9)当支撑架架体内设置与单支水平杆同宽的人行通道时,可间隔抽除第一层水平杆和斜杆形成施工人员进出通道,与通道正交的两侧立杆间应设置竖向斜杆;当支撑架架体内设置与单支水平杆不同宽人行通道时,应在通道上部架设支撑横梁(如下图),横梁的型号及间距应依据荷载确定。通道相邻跨支撑横梁的立杆间距应根据计算设置,通道周围的支撑架应连成整体。
洞口顶部应铺设封闭的防护板,相邻跨应设置安全网。通行机动车的洞口,应设置安全警示和防撞设施。
(三)作业架构造要求(脚手架)
(1)作业架的高宽比宜控制在3以内;当作业架高宽比大于3时,应设置抛撑或缆风绳等抗倾覆措施。
抛撑参考示意(2)当搭设双排外作业架时或搭设高度24m及以上时,应根据使用要求选择架体几何尺寸,相邻水平杆步距不宜大于2m。
(3)双排外作业架首层立杆宜采用不同长度的立杆交错布置立杆底部宜配置可调底座或垫板。
(4)当设置双排外作业架人行通道时,应在通道上部架设支撑横梁,横梁截面大小应按跨度以及承受的荷载计算确定,通道两侧作业架应加设斜杆,洞口顶部应铺设封闭的防护板,两侧应设置安全网;通行机动车的洞口,应设置安全警示和防撞设施.
(5)双排作业架的外侧立面上应设置竖向斜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脚手架的转角处、开口型脚手架端部应由架体底部至顶部连续设置斜杆;
2、应每隔不大于4跨设置一道竖向或斜向连续斜杆;当架体搭设高度在24m以上时,应每隔不大于3跨设置一道向斜杆;
3、竖向斜杆应在双排作业架外侧相邻立杆间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如下图)。
(6)连墙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应采用可承受拉、压荷载的刚性杆件,并应与建筑主体结构和架体连接牢固;
2、连墙件应靠近水平杆的盘扣节点设置;
3、同一层连墙件宜在同一水平面,水平间距不应大于3跨,连墙件之上架体的悬臂高度不得超过2步;
4、在架体的转角处或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端部应按楼层设置,且竖向间距不应大于4m;
5、连墙件宜从底层第一道水平杆处开始设置;连墙件宜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矩形布置;
连墙点应均匀分布;
6、当脚手架下部不能搭设连墙件时,宜外扩搭设多排脚手架并设置斜杆,形成外侧斜面状附加梯形架。
安装与拆除(一)施工准备
(1)脚手架施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地基承载力、搭设高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2)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专业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脚手架搭设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作业交底。
(3)经验收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并应标挂数量、规格铭牌。构配件堆放场地应排水畅通、无积水。
(4)作业架连墙件、托架、悬挑梁固定螺栓或吊环等预埋件的设置,应按设计要求预埋。
(5)脚手架搭设场地应平整、坚实,并应有排水措施。
(二)施工方案
(1)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2、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5、施工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
6、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7、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8、应急处置措施;
9、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地基与基础
(1)脚手架基础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应按基础承载力要求进行验收,脚手架应在地基基础验收合格后搭设。
(2)土层地基上的立杆下应采用可调底座和垫板,垫板的长度不宜少于2跨。
(3)当地基高差较大时,可利用立杆节点位差配合可调底座进行调整(如下图)。
(四)支撑架安装与拆除(模板支架)
(1)支撑架立杆搭设位置应按专项施工方案放线确定。
(2)支撑架搭设应根据立杆放置可调底座,应按先立杆后水平杆再斜杆的顺序搭设,形成基本的架体单元,应以此扩展搭设成整体脚手架体系。
(3)可调底座应放置在定位线上,并应保持水平。若需铺设垫板,垫板应平整、无翘曲,不得采用已开裂木垫板。
(4)在多层楼板上连续设置支撑架时,上下层支撑立杆宜在同一轴线上。
(5)支撑架搭设完成后应对架体进行验收,并应确认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可调底座和可调托撑安装完成后,立杆外表面应与可调螺母吻合,立杆外径与螺母台阶内径差不应大于2mm。
(7)水平杆及斜杆插销安装完成后,应采用锤击方法抽查插销,连续下沉量不应大于3mm。
安装示意图(8)当架体吊装时,立杆间连接应增设立杆连接件。
(9)架体搭设与拆除过程中,可调底座、可调托撑、基座等小型构件宜采用人工传递。吊装作业应由专人指挥信号,不得碰撞架体。
(10)脚手架搭设完成后,立杆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支撑架总高度的1/,且不得大于50mm。
(11)拆除作业应按先装后拆、后装先拆的原则进行,应从顶层开始、逐层向下拆除,不得上下同时作业,不应抛掷。
(12)当分段或分立面拆除时,应确定分界处的技术处理方案,分段后架体应稳定。
(五)作业架安装与拆除(脚手架)
(1)作业架立杆应定位准确,并应配合施工进度搭设,双排外作业架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件两步,且自由高度不应大于4m。
(2)双排外作业架连墙件应随脚手架高度上升,在规定位置处同步设置,不得滞后安装和任意拆除。
(3)作业层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铺脚手板;
2、双排外作业架外侧应设挡脚板和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可在每层作业面立杆的0.5m和1.0m的连接盘处布置两道水平杆并应在外侧满挂密目安全网;
3、作业层与主体结构间的空隙应设置水平防护网;
作业层参照扣件式示意图4、当采用钢脚手板时,钢脚手板的挂钩应稳固扣在水平杆上,挂钩应处于锁住状态;
(4)加固件、斜杆应与作业架同步搭设。当加固件、斜撑采用扣件钢管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的有关规定。
(5)作业架顶层的外侧防护栏杆高出顶层作业层的高度不应小于0mm。
(6)当立杆处于受拉状态时,立杆的套管连接接长部位应采用螺栓连接。
(7)作业架应分段搭设、分段使用,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作业架应经单位工程负责人确认并签署拆除许可令后方可拆除。
(9)当作业架拆除时,应划出安全区,应设置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看管。
(10)拆除前应清理脚手架上的器具、多余的材料和杂物。
(11)作业架拆除应按先装后拆、后装先拆的原则进行,不应上下同时作业。双排外脚手架连墙件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分段拆除的高度差不应大于两步。当作业条件限制,出现高度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检查与验收(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构配件的检查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脚手架产品标识及产品质量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
2、应有脚手架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3、当对脚手架及构件质量有疑问时,应进行质量抽检和整架试验;
(2)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支撑架、作业架应进行检查与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支撑架搭设前;
2、超过8m的高支模每搭设完成6m高度后;
3、搭设高度达到设计高度后和混凝土浇筑前;
4、停用1个月以上,恢复使用前;
5、遇6级及以上强风、大雨及冻结的地基土解冻后。
(3)支撑架检查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平整坚实,立杆与基础间应无松动、悬空现象,底座、支垫应符合规定;
2、搭设的架体应符合设计要求,搭设方法和斜杆、剪刀撑等设置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规定;
3、可调托撑和可调底座伸出水平杆的悬臂长度应符合前文规定;
4、水平杆扣接头、斜杆扣接头与连接盘的插销应销紧。
(4)作业架检查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搭设的架体应符合设计要求,斜杆或剪刀撑设置应符合前文规定;
2、立杆基础不应有不均匀沉降,可调底座与基础面的接触不应有松动和悬空现象;
3、连墙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与主体结构、架体可靠连接;
4、外侧安全立网、内侧层间水平网的张挂及防护栏杆的设置应齐全、牢固;
5、周转使用的脚手架构配件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应作记录;
6、搭设的施工记录和质量检查记录应及时,齐全;7水平杆扣接头、斜杆扣接头与连接盘的插销应销紧。
(5)当支撑架需堆载预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预压消除非弹性变形)
1、应编制专项支撑架堆载预压方案,预压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预压荷载布置应模拟结构物实际荷载分布情况进行分级对称预压,预压监测及加载分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的有关规定。